活動報名須知

活動報名須知

1. 報名昤,需攜帶有效之會員證。非會員報名,每項活動需多收$25。

2.所布以家庭為對象之活動,需由定長或監護人帶同子女一同出席,或兩夫婦一同出席。

3. 凡每季開始接受報名七天後,中心可接受電話留位。留位者貿於四個工作天內到中心交費或寄支票作實,逾期者將取消其留位申請。惟活動舉行前一星期則不接受留位。

4. 支票付款抬頭請寫:「路德會包美達社區中心」或「Martha Boss Lutheran Community Centre」。

5. 豁免繳費之活動參加者仍須填報有關資料,否則遇有更改或取消,中心將不作任何通知。

6. 參加者請注意自己之身體狀況,並考慮是否適宜參加所報之活動,否則遇有事故,中心概不負責。

7. 參加者不得將名額轉讓予他人,違者將取消參加資格。

8. 中心有權以保障職員及其他參加者安排為理由,拒絕或立即終止感染傳染病、在活動中有滋擾或傷害其他人士行為表現的參加者的參加資格,而不作出任何退款及賠償安排。

9. 退款申請細則:
-有關退款活動收費須為每位五十元或以上。
-接受退款時間:1-3月、4-6月及10-12月:活動舉行前兩星期申請退款,退款額為該活動收費之50%
7-9月:活動舉行前三星期申請退款,退款額為該活動收費之50%
申請退款日期與活動舉行日期相距不足以上指定時間者,恕不受理。
-特別活動:附有「不設退款」之活動(由於此類活動本中心已預先繳交費用予有關公司),一經收費,不設遇款。(活動取消除外)。

10. 中心接受轉班申請,但兩班必須為同類型(即A班及B班等),及欲轉往之班有空缺,並於第一堂舉行至少一星期前申請,每次申請需繳交$30手續費,所繳費用不設退款。

11. 有關退款或轉班申請,必須親自前來中心填表申請,中心恕不接受電話申請。

12. 凡申請退款或中心通知退款者,退款人必須出示有效收據,於申請或通知日期後三個工作天,到中心詢問處取回退款。如有關人士未能於一個月內前來取回,款項一律由中心自行處理。

13. 中心會於活動進行時拍照,以作記錄、推廣機構或中心服務之用。參加者如不願意出鏡,需向負責職員提出,否則一律視作同意論。

14. 根據中心的個人資料收集守則,參加者所填報的資料均只供報名之用。

15. 十歲以下小童參加中心班、組、活動,須由家長或家長指定人士按活動完成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回參加者。

16. 中心範圍內(包括活動室)已安裝閉路電視及進行錄影。

17. 活動報名日不接受以電話查詢活動餘額。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