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發表並推行的服務質素標準(Service Quality Standards,下稱SQS),旨在使福利服務單位透過可參照的質素水平,在管理及提供服務方面提供規範及原則,致使福利服務單位提供優質的服務,達到「以人為本、講求問責、著重成果」的目標。
因此,本中心亦已按照社會福利署要求,擬寫切合本中心管理及提供服務需要之SQS,相關政策文件已放置在二樓圖書閣位置以供公眾自由 索閱,如對各項服務質素標準的政策及程序有任何查詢或欲借閱部份政策及程序文件,歡迎與本中心二樓詢問處查詢。如欲就各項服務質素標準提供意見,歡迎使用服務使用者意見表。
以下將簡述SQS各項標準內容,以讓公眾能加深了解各項標準細則。
原則 | 內容簡述 | 相關標準 |
資料提供 | 服務單位應明確界定服務宗旨和目標,其運作形式應予公開,讓職員、服務使用者、有機會需要接受服務人士及公眾知悉,以資受惠。 | 標準1:服務資料 標準2:檢討及修訂政策和程序 標準3:運作及活動紀錄 |
服務管理 | 服務單位能有效管理資源,管理方法應貫徹「靈活變通」、「不斷創新」及「持續改善」的方針,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服務。 | 標準4:職務及責任 標準5:人力資源 標準6:計劃、評估及收集意見 標準7:財政管理 標準8:法律責任 標準9:安全的環境 |
對使用者的服務 | 服務單位應鑑定並滿足服務使用的特定需要。 | 標準10:申請和退出服務 標準11:評估服務使用者需要 |
尊重服務使用者的權利 | 服務單位在服務運作及提供服務時均能尊重服務使用者的權利。 | 標準12:知情的選擇 標準13:私人財產 標準14:私隱和保密 標準15:申訴 標準16: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