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租借

租用琴室

1.持有有效會員證之會員可親臨詢問處辦理租用手續。

2.借用本中心琴室,可先向本中心的詢問處查詢可用的日期和時間,然後作出申請,申請以先到先得形式辦理及交費作實,一經交費,均不能退款。

3.取場前,先到詢問處核實資料,出示有關收據及會員證,並請中心職員負責開啟琴室,用者有責任檢查琴室之設施是否完備,若發現有任何損壞,請立即通知中心職員。

4.為安全著想,10歲或以下用者必須由家人或成年人陪同。另外,請勿以海報或紙張遮蓋琴室門上之玻璃窗。

5.琴室只供練習用途,嚴格禁止在室內接受任何私人授課。一經發現,日後將版取消借用資格,而已繳交之款項不獲發還。

6.請保持琴室內之清潔衛生,不得在琴室內吸煙或飲食,離開琴室前請放下琴蓋,並隨手關燈、冷氣及門窗。

7.練琴者須準時離開及通知詢問處職員。

8.若發現琴室有任何損壞,須由租用者作出賠償。

9.請租用者聽從中心職員的安排及指示,多謝合作。

租用籃球場

1. 有關借用手續及使用須知請到中心二樓詢問處查閱。

2.如遇公眾假期或中心禮堂舉行大型活動,籃球場將會暫停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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